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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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单位认真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

《党委(党组)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和《廊坊市政务云管理办法》的文件规定,申请使用廊坊市级政务云部署信息系统,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,履行安全管理责任,承诺如下:

一、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运维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管理原则,信息系统部署到政务云后,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变,数据归属关系不变,安全管理标准不变。

二、强化人员安全意识,健全相关管理机制,加强信息系统、数据的巡查、巡检以及数据备份工作。

三、定期组织本单位管理、操作人员以及相关支撑单位人员开展安全培训,加强安全使用隐患排查,制定应急预案,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、安全保密和安全审计工作,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相关方,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,保障上云信息系统安全、稳定运行。

四、本单位负责云主机上部署的服务目录以外的软件版权/许可/使用权;对上云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安全加固(包含服务目录内、服务目录外),做好操作系统、应用软件、数据库等运行状态检查、安全管理、补丁升级和病毒防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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